闸安监督 [2010]5号
关于开展春节前全区联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项检查的通知
各街道镇、站管办、市北新区:
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“12.23”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和沪安委办《关于近期发生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》的有关要求,及时发现和消除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,全力营造“平安世博”氛围,现根据市安监局“关于开展春节前全市联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项检查的通知”并结合本区实际,制订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联动检查时间
第一次联动检查:2010年1月27日下午1:00
第二次联动检查:2010年2月上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二、检查对象
危险化学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使用、运输以及废弃物处置单位。
三、重点检查内容
(一)基本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;
(二)出入证制度、交接班制度、巡检制度、值班制度执行情况;
(三)安全联锁、报警装置和其他安全设备、设施使用维护情况;
(四)重点部位、重点设施、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;
(五)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;
(六)春节前后停、复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和安全检查方案;
(七)事故应急预案、应急物资(器材)储备情况;
(八)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执行情况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层层发动,组织检查。主要领导带队,组成多个检查组对责任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联动检查。区安监局领导分别带队赴大宁、彭浦镇、市北新区重点检查3家单位。
(二)各街道镇(站管办、市北新区)要立即制定专项检查方案,在春节前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全面安全检查。发现无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,立即予以严肃查处。
(三)及时总结分析,按时报送信息。各街道镇(站管办、市北新区)要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认真分析并着力解决,及时将两次联动检查的情况分别于检查次日报区安监局,并将专项检查方案和检查总结于2月20日报区安监局。
特此通知
闸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
主题词: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 专项检查 通知
闸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印发 2010年1月25日
(共印15份)